明宣宗命令郑和于宣德六年(年)二月七日启程前往西洋,历时两年,他的船队最终回到了福建的长乐港。这可能标志着郑和一生中最后一次的远航,此次他带领船队航行至了非洲最南端,即现今莫桑比克海峡的区域。
自永乐三年(年)起至宣德五年(年),郑和七次远航印度洋,其航迹广泛,完成了中国古代航海史上的一项伟大成就。然而,宣德之后,除了王景弘再次率舰远航外,明朝便停止了此类远航行动。传言称,郑和所制作的详尽海图后来被焚毁,原因是其航行被认为是对国力的浪费。
据传,是兵部尚书刘大夏下令焚毁《郑和海图》,他反对远航,认为此举消耗国力,费用巨大,且多为向外国献礼和展示国威,对国内无益。尽管是否真有此事不得而知,但刘大夏的确反对远航,且明朝自明英宗以后便不再有远航的记录。
至于远航的成本,郑和船队的宝船每艘长44丈、宽18丈,折合今尺度超百米,大明共建造了六十三艘此类宝船。根据《龙江船厂志》记载,一艘四百料的战船造价为75两银子,而郑和的宝船约需五千料,单艘造价估计为两,总计需两,约13万两。其他辅助船只超百艘,按战船计约需1万两,全船队造价约14万两。
除船只外,郑和每次航行约带人,其俸禄亦为成本一部分。据史料,明末边军年俸约10两至12两,其余人员则更多,总计约38万两。伙食费用按一人一年2两计,一次航行约需10万两。然而,多数俸禄通过购买当地货物如胡椒和苏木以宝钞形式支付,实际上节省了大量银两。
郑和的宝船需每五年维护一次,总维护费用相对较低。根据《明宣宗实录》,郑和最后一次远航时,明宣宗从南京天财库支出十万贯。每贯折合十五贯钞约一石米,折合为约一千六百六十两银子。
总计一次远航的启动资金约为75万两银子,不包括携带的货物价值。郑和的贸易活动带来了巨额利润,特别是瓷器的出口。明朝官窑青花瓷在西洋的价格极高,而生产成本极低,使得每次航行都能赚取巨额利润。此外,郑和还购入大量的胡椒和苏木等商品,其回国后的售价远高于购买成本,带来了数倍的利润。
尽管如此,大臣们抱怨远航耗费巨资且利益多归皇室,国库并未因此得到实际增益。朝廷内部对此持续争议,尽管郑和航海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和文化利益,但最终由于政治考虑,大规模的远航活动被停止。而郑和的贸易和外交活动,尤其是建立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明朝的影响力和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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