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循环贷款
一、个人担保循环贷款的定义
本行依照客户信用状况和本行认可的借款担保,授予客户最高用信额度,在最高用信额度有效期内由客户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二、个人担保循环贷款原则
总量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良性循环。
三、个人担保循环贷款用途
可用于购买住房、装修房屋、购买汽车、支付子女学费、购买耐用消费品、婚嫁、旅游消费及其他合法消费。
四、个人担保循环贷款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请个人担保循环贷款的条件
(一)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在本行认定的地区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二)年龄在22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且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
(三)家庭稳定,有正当职业和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
(四)在贷款行开立账户并同意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五)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六)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无最近24个月连续31天~60天或累计4次30天内逾期记录。若经贷款行调查或第三方举证证明借款人的逾期记录属于非恶意的,可酌情放宽受理条件;
(七)申请贷款的个人信用等级须在A级(含)以上;
(八)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个人担保循环贷款最高可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
住房贷款最长5年(含),其他贷款最长3年(含)。
个人汽车贷款
一、个人汽车贷款定义
指本行有权经营汽车贷款的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业务。
二、个人汽车贷款用途
用于购买自用车和商用车。
三、个人汽车贷款种类
一手汽车贷款和二手汽车贷款。
四、个人汽车贷款方式
“间客式”贷款和“直客式”贷款。
“间客式”贷款是指汽车贷款借款人,必须把贷款用于购买本行特约汽车经销商经销汽车的一手车贷款或通过与本行有合作关系的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办理的二手车贷款;
“直客式”贷款是指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不受经销商指定按揭银行限制或不受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指定或推荐贷款银行限制,直接选择贷款行作为购车贷款银行的汽车贷款。
五、个人汽车贷款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有贷款行认可地区的户口或1年以上有效居住证明或固定住址;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合法收入或易于变现、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三)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最近24个月连续31天~60天或累计4次30天内逾期记录,如果经贷款行调查或第三方举证证明借款人的逾期记录属于非恶意的,可适当放宽受理条件;
(四)有符合本行规定的购车首付款证明;
(五)在贷款行开立个人账户;
(六)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参加本行认可的保险品种;
(七)贷款购车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并在贷款所购车辆上安装GPS;
(八)申请贷款评分达到A级(含)标准;
(九)愿意接受贷款行信贷和结算监督;
(十)贷款行要求达到的其他条件。
七、个人汽车贷款期限
一手汽车贷款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商用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手汽车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且二手车车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1年。
个人房屋贷款
一、个人房屋贷款定义
指本行有权经营个人房屋贷款的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屋的贷款业务。
二、个人房屋贷款用途
用于购买个人住房、商用房、车库(位)。个人住房指个人用于购买住宅、公寓或别墅;商用房指个人用于购买商业房或商住两用房;车库(位)指个人用于购买车库(位)。
三、个人房屋贷款种类
一手房屋贷款和二手房屋贷款。
四、个人房屋贷款方式
“间客式”贷款和“直客式”贷款。
“间客式”贷款是指房屋贷款借款人,必须把贷款用于购买本行合作开发商销售房屋的一手房贷款或必须通过与本行有合作关系的交易中介办理的二手房贷款;
“直客式”贷款是指房屋贷款的借款人,不受开发商指定按揭银行限制或不受交易中介指定贷款银行限制,直接选择贷款行作为购房贷款银行的房屋贷款。
五、个人房屋贷款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申请个人房屋贷款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贷款行认可地区户口或1年以上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或住所;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合法收入或易于变现、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最近24个月连续31天~60天或累计4次30天内逾期记录。如果经贷款行调查或第三方举证证明借款人的逾期记录属于非恶意的,可适当放宽受理条件;
(五)已网签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六)有符合本行规定的购房首付款证明;
(七)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八)在贷款行开立个人账户;
(九)贷款行要求达到的其他条件。
二手房贷款还应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有贷款行认可地区户口或1年以上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或住所;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合法收入或易于变现、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三)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最近24个月连续31天~60天或累计4次30天内逾期记录。如果经贷款行调查或第三方举证证明借款人的逾期记录属于非恶意的,可适当放宽受理条件;
(四)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有县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打印的房屋买卖合同;
(五)支付不低于本行规定的所购二手住房全部价款最低比例的首期购房款且借款人必须在贷款人处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
(六)提供所购二手住房抵押和其他本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七)贷款行要求达到的其他条件。
七、个人房屋贷款期限
个人一手房屋贷款住房贷款期限最长30年,单独申请的车库(位)贷款期限最长10年,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贷款期限最长10年;二手房屋贷款住房期限最长25年,单独申请的车库(位)贷款期限最长10年,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贷款期限最长10年。
生产经营可循环贷
一、生产经营性可循环贷款的定义
指在本行授予客户一个最高的、可撤销的信用额度,并就此额度与借款人签订协议,以利于借款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和核定额度内便捷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生产经营性可循环贷款原则
总量控制,随时提取,逐笔归还,良性循环。
三、生产经营性可循环贷款对象
(一)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
(二)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业主、承包人、承租人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
(三)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兴经营主体。
四、申请生产经营性可循环贷款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履行在本行交叉营销的约定;
(二)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其中:信用贷款的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如为自然人,其配偶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用途明确、合法,无转移挪用贷款资金的记录,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四)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现金流量和对外权益性投资规定符合相关规定;
(五)能及时、准确地履行向贷款行报告财务和重大变动事项的告知义务,配合贷款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六)能提供本行信贷办法规定的担保;
(七)自然人借款人年龄在22周岁(含)~65周岁(含),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从事本行业经营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八)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生产经营性可循环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含),其中:A级借款人和以信用方式办理的最长不超过1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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