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外贸新规一览:
●央行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
●新一轮稳外贸*策发布
●《海运航空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印发
●广东禁止流通使用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应急备案产品
●英国将能源价格上限提高80%
●德国开始征收天然气附加费
●南共体启用电子原产地证明
●阿根廷将境外邮购商品限额降至美元
●巴西为个人进口外国商品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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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
为稳定外汇市场预期,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年9月28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上调至20%。
这是近两年来,央行首次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专家表示,上调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将提高银行远期售汇成本,降低企业远期购汇需求,进而减少即期市场购汇需求,有助于外汇市场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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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稳外贸*策发布
9月27日,商务部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策措施》,从增强外贸履约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激发创新活力,助力稳外贸;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等方面部署多条*策举措,加力稳外贸。
增强外贸履约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文件提出,各地方要强化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方面保障,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要研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险承保条件;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用到位;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外自办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持续提升“代参展”成效,对外贸企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出国出境参展、商洽业务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扩大即将召开的秋交会,也就是第届广交会线上展参展企业范围,延长广交会线上展示时间。
激发创新活力,助力稳外贸。文件提出要增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设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策措施;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策。
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文件提出要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推介口岸提质增效经验做法;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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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航空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印发
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6单位,共同编制了《海运航空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内容涵盖了不同类型口岸进口货物的作业程序、工作用时及收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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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禁止流通使用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应急备案产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关于禁止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应急备案产品流通使用的通告》(年第88号),表示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后续审批工作的通告》(年第64号)有关要求,自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医用口罩(含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应急备案凭证自行失效,企业不得再以应急备案凭证开展生产。此外,自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医用口罩(含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应急备案产品,禁止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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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将能源价格上限提高80%
英国能源监管机构Ofgem日前将能源价格上限上调80%,至每年英镑,自10月1日起生效,新的价格上限比目前的英镑高出英镑,反映出天然气和电力价格的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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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开始征收天然气附加费
德国*府10月1日开始征收天然气附加费,具体金额为每千瓦时2.欧分,普通德国家庭需为此支付数百欧元的额外费用。征收该附加费用旨在援助天然气供应商,征收附加税可以填补90%左右的差价,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供应商破产和供应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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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共体启用电子原产地证明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日前宣布启用电子原产地证明,未来制造商及进出口商将产品登记后即可申请电子原产地证明,将可减少中小企业交易成本,提升营业效率,也将提高海关认定价格及清关效率。该电子原产地证明系统系由欧盟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协助开发建置,为SADC贸易促进计划之一环,促进SADC区域经济整合,未来将结合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后将促进非洲制造概念。
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包括安哥拉、博茨瓦纳、科摩罗、刚果民主共和国、史瓦帝尼、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塞舌尔、南非、坦桑尼亚、赞比亚及津巴布韦等16国,秘书处设于博茨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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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将境外邮购商品限额降至美元
阿根廷*府通过第/号决议,将通过快递在境外购买商品的限额从美元降至美元。该措施从9月23日开始实施,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AFIP)负责监管。在此情况下,新规适用于那些通过快递服务“用于个人或法人、由不超过3件同类商品组成且不具有商业目的、邮件总重量不超过50公斤、离岸价(FOB)不超过美元”的入境邮寄包裹。
据了解,该措施此前规定总金额不超过美元,如今将限制降至美元;同时还修改了与简化形式消费进出口相关的第7条。从现在开始,“每个寄件人出口商品的离岸价不得超过美元”,而同一收件人进口商品的离岸价不得超过美元,且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此外,可以从境外邮购的商品包括食品、服装、玩具、科技产品、装饰品等,始终应确保为个人使用而非商用,总重量不超过50公斤,及不超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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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为个人进口外国商品提供便利
巴西联邦税务局近日发布规范性指引,允许个人在进口商的协助下将在国外购买的商品进口到巴西。
根据规定,个人进口商品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以个人名义进口”,自然人可以在进口商帮助清关情况下,个人名义购买并进口商品进入巴西,但该模式仅限进口个人职业相关的商品;
第二种模式是“通过订单进口”,即在进口商的帮助下通过订单进口外国商品。在交易中如发生欺诈行为,海关将可扣押相关商品。